在學校體系中  輔導室與訓導處是不同的單位
因為兩者對學生的假設是不同的
訓導處  執行校規  強調獎懲分明  強調群體規範的維持
輔導室  價值中立  不論批判  強調關注學生個人的需求與狀況
我是不知道在學校這兩者間的互動如何
不過至少分為兩個單位 
 
在現在單位  雖名為輔導課
但同時具有輔導跟訓導 的功能
訓導只要強調規矩規律規範
用力的執行  不難
輔導是個人的  強調價值中立
老實說在這個一直是以訓導為重的單位
一直強調"以個案為中心"訓練背景的我 
我曾經花了好大的力氣去說服自己
輔導跟訓導是可以並存在一個單位
我最後常是以訓導當為藉口(處分的事由為主題)
但是主要進行輔導的本質
我也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但至少我可以在這一直以訓導為主  強調團體紀律的氣氛中
去強調每個學生有其犯錯或行為的個別性
 
這是最近發生的案子
一個高中女同學帶男朋友回宿舍被我們查到
這在中心內的確是個大過以上的處分
所以這孩子進到了我的會談室
當然  我也是告知了這是個大過的處分
孩子態度是不錯的  但給我的反應是
反正我之前累積的都是功
記過沒什麼關係
於是我換了一個策略
我請他主動跟他媽媽說
這對高中的孩子來說
搞不好是很嚴重的懲罰
而其實我不是要懲罰他
我是希望他知道這樣的錯誤 
他要自己去面對
從這個切入點
孩子終於願意面對他犯的錯誤
孩子也願意悔過
接受大過的處分
所以我希望在處分的過程中盡量低調且細緻
畢竟是個女孩子
還要在中心受訓半年
更重要的是 
她只需要為她犯的錯(違反宿舍規定)負責
不應該去承受其他"道德"上的處分
但來自訓導的觀點 
這是個違反紀律的大錯
應該殺雞儆猴  擴大查辦
讓其他學生知所警惕
 
訓導有它的作用
是維持團體秩序的必要
但是  每個過錯或行為的背後一定有其個別的原因
而且應該是讓孩子有自新的機會吧
我也不知道最後的結論是如何
但是我想我還是要堅持一些原則
常被長官指責我太為學生想
無法維持紀律
但~~處罰本來就不是我的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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